作者:邱清華/台灣法醫學會理事長
作者:古清華、李俊億、林志潔、姚崇略、洪堃哲、翁德怡、郭宗禮、陳珮珊、陳耀昌、華筱玲、楊全斌
出版日期:2018/04
語文:繁體中文
ISBN/識別號:9789864371464
DOI/電子書:10.6140/AP.97898643714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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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部台湾法医制度的开创改革史,也是一部法医师法立法的艰辛奋斗史,在现今如此重视人权的时代,人的一生自出生至死亡的每一个历程,都应该予以尊重与关心。然人生最后的终点站却往往被忽略,甚至被视为忌讳,不无遗憾。而法医师的角色便是人生善终的捍卫者,人生的结局,是寿终正寝(自然死亡)、他杀、自杀、抑或是意外,皆须透过法医师鉴定澄清,人生最后的尊严有赖法医师来维护。
本书主要聚焦于台湾法医改革的心路历程及奋斗过程,亦即将「台湾法医学志」上所刊种种「战役」之记载,收录成册,以飨关心的读者,并借此对于热心参与法医改革先进所作之贡献,表达衷心的感佩与谢忱。
李俊亿
现职: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暨研究所教授
学历:英国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基础与应用化学系鉴识科学组博士
林志洁
现职:国立交通大学特聘教授、国立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副院长
学历: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
姚崇略
现职:高雄地检署检察官
学历:德国汉堡大学法律博士
洪堃哲
现职: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
学历:国立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硕士
翁德怡
现职:国立台湾大学法医学科副教授
学历:国立台大医学院毒理学研究所博士
郭宗礼
现职:国立台大医学院名誉教授
学历: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医学博士
陈珮珊
现职: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副教授
学历:英国King’s College London博士
陈耀昌
现职:台湾大学医学院名誉教授、台湾细胞医疗协会(TACT)理事长、卫福部汉生病病患人权小组召集人
学历:美国芝加哥Rush大学血液学研究
华筱玲
现职:台大医院妇产部专任主治医师
学历:国立台湾大学流行病学研究所博士
杨全斌
现职:全斌牙医诊所所长
学历:台大医学院法医学科暨研究所硕士
编者简介
邱清华
学历:
美国德州大学公共卫生学博士
台湾大学医学院理学硕士
台湾大学牙科医学士
经历:
台大公共卫生学系主任
台大法医学科代主任
台大医院牙医部主治医师
中美合作农复会乡村卫生组技正
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台代表处研究员
亚洲膳食营养学会联合会理事
中华民国法医师公会理事长
中华民国医事法律学会理事长
中华民国社区牙医学会理事长
中华民国医疗精算学会理事长
中华膳食营养学会理事长
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
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
行政院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委员
全民健保监理委员、费用协定委员
卫生署医疗纠纷鉴定小组委员
中华民国营养学会发起人、常务理事
药害救济基金会董事
台湾冤狱平反协会常务监事
现职:
台湾法医学会理事长
第一章 第一时期:面临困境(1959~)
建立台湾法医新制度
A New System for Forensic Physicians in Taiwan
访邱清华博士──谈法医师、法医制度与法医学研究所
第二章 第二时期:铸造梦境(2000~)
建立台湾健全之法医师培训和进用制度
「法医师法」余波荡漾
我国机关鉴定改革研究──以车祸、测谎、DNA鉴定为例
第三章 第三时期:体验实境(2002~)
「两岸法医学术交流」专辑发言词──为两岸法医交流献新猷
各国法医制度的比较
死亡、保险、与法医鉴定──死亡方式 vs. 死亡原因
江国庆冤死案的致命科学证据
「法医鉴定」杀人?
江国庆冤死案总统指示要全面检讨,有检讨关键之法医鉴定吗?
第四章 第四时期:突破逆境(2004~)
对「医界对法医师法之疑虑」之回应
台湾法医师的培育和法医实务制度的探讨
第五章 第五时期:呈现顺境(2005~)
「法医师法」终于完成立法
我国「法医师法」的特色
「法医师法」的疑虑与解答
第六章 第六时期:陷入危境(2008~)
「法医师法」波涛汹涌──修法乎!废法乎!
法医人的社会角色:专业、良知、公义
法医师法修法应否废除高考法医师之法医解剖资格
让尸体相验回归法医师专业处理
第七章 第七时期:迈入新境(2010~)
请政府协助落实法医师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
法医研究生赴中国大陆接受法医解剖实验
建构法医鉴定的覆鉴制度
第八章 第八时期:大军压境(2015~)
《法医师法》惊涛骇浪──修法乎!毁法乎!
《法医师法》修法评析
《法医师法》修法:质疑与释疑
法务部修订《法医师法》的五大谬误
参加立法院法制局对《法医师法》修法评估座谈会之心得报告
法医鉴定攸关正义,法医资格应由国家考试获得
第九章 第九时期:脱离险境(2016~)
冤案不断,政府却烂搞《法医师法》
《法医师法》修法为何独厚病理科医师?
法医与病理各有所长
让专业培养专业化
法医专业化,不容走回头路
法务部制造「法医大肥猫」的真相──并以修改《法医师法》作为加持
全国法医学术团体共同声明(修法前)
全国法医学术团体共同声明(修法后)
「法医师法」迈向新境──向下扎根,向上提升
第十章 第十时期:迈入新境(2017)
后语:感动与感谢
附录一:《法医师法》(未修正版)
附录二:《法医师法》(修正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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